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流长苗族乡上街村等10个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州
-贵阳市
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流长苗族乡上街村等 10个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提质改造项目(施工)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流长苗族乡上街村等 10个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提质改造项目(施工) 已由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 以清民呈〔 2023]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竞争性磋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流长苗族 乡 兴隆村,上街村,羊坝村,马郎村,马场村,腰岩村,十字村,田湾村,阳雀村,川心村 公益性生态公墓
2.2项目规模:上街村在黄连寨组黄家山处提质改造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面积 3.5 亩 , 数量 260座 ; 腰岩村在山岔土组牛洞坡处提质改造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面积 2亩 , 数量 260座 ; 川心村在山口组凤凰大山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 2亩 , 数量 235座 ; 阳雀村在双龙山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 2 . 5亩 , 数量 260座 ; 田湾村在田湾组石马处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 3亩 , 数量 163座 ; 马郎村在石门组猫坡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 3 . 5亩 , 数量 210座 ; 羊坝村在大洞口组小白岩处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 2 . 5亩 , 数量 320座 ; 兴隆村在八角冲张家坟山处提质改造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 3 . 5亩 , 数量 260座 ; 马场村 规划面积 2亩 , 数量 32 0座;十字村 规划面积 2亩 , 数量 310座。
2.3项目预算 : 170.5万元。
2. 4 计划工期: 35日历 天 。
2. 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 6 标段划分: 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流长苗族乡上街村等 10个村公益性生态公墓提质改造项目(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⑥ 投标人 须承诺: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投标人 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 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且未 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 人 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1 月 09 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 11月15 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1 月 09 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 11月15 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 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现场获取: 1、是法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2,是授权人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3,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 人 公章(鲜章),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1 月 20 日 14时00分 ,地点为 (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写字楼 31楼) 。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1 月 20 日 14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写字楼 31楼) 递交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及中国 上发布。
7.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 张历霞 联系方式: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甘井路 139号 | 地址: | 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 31楼 |
联系人: | 张历霞 | 联系人: | 李工、黄工 |
电话: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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