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龙城区2023年“四个一”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已经由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财政局 备案。招标人为 朝阳市龙城区农业农村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龙城区2023年“四个一”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龙城区2023年“四个一”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龙城区境内 2.工程规模: 龙城区2023年“四个一”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资金来源 | TP122000001002335001001 | 龙城区2023年“四个一”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亮化工程、美化工程、道路工程等 | 171 | 224.78 | 财政资金 | TP122000001002335001002 | 龙城区2023年“四个一”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采购广告灯箱、垃圾清扫车、装载机等 | 171 | 85.21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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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应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2.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持证上岗。(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中心燕都新城新办公场(朝阳所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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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4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领取招标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1.质 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其他事项3.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投标人指定栏目。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4.开标说明:采用远程直播开标,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5.本项目各标段不兼投,若出现兼投情况则否决其全部投标。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朝阳市龙城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 | 代理地址: | 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五段 | 招标人邮编: | | 代理邮编: | | 招标人联系人: | | 代理联系人: | 姜女士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代理邮箱: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代理联系电话: | | 招标人传真: | | 代理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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