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窑坑土方回填工程
山东
-济宁市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窑坑土方回填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JXZH-2023-G0026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窑坑土方回填工程 | ||||||||
项目地点 | 金乡县 鸡黍镇薛庄村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窑坑土方回填工程,主要内容为排窑坑内明水、外购土方进行回填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范围 | 包含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 ||||||||
招标项目规模 | 本项目为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窑坑土方回填工程,主要内容为排窑坑内明水、外购土方进行回填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资估算额: 637.81058 万元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非 财政资金 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6378105.80 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6378105.80 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 3-11-09 - 202 3-11-30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金乡县网( :4430/JinXiang)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 3-11-30 09 : 00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4430/JiNing 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 :4430/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人地址 |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 | ||||||
招标人联系人 | 鉴亚群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金乡县御水华庭商业街 107室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行政监督部门 | 金乡县鸡黍镇人民政府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 通过济宁市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 定 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本招标项目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窑坑土方回填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非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村民委员会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JXZH-2023-G0026 2、工程名称: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窑坑土方回填工程 3、标段划分: 1 4、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窑坑土方回填工程 ,对金乡县南环路排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包含排水设施及道路恢复等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资估算额: 637.81058 万元 5、招 标 人: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村民委员会 ( 1 ) 联系地址: 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 ( 2 ) 联 系 人: 鉴亚群 ( 3 ) 联系电话: 6、招标代理机构: ( 1 ) 联系地址: 金乡县御水华庭商业街 107室 ( 2 ) 联系人: ( 3 )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 间: 202 3-11-09 — 202 3-11-30 09:00 (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址为 金乡县网( :4430/JinXia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 3-11-30 09 : 0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金乡县网( :4430/JinXiang) 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明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 金乡县网( :4430/JinXiang)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金乡县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 3-1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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