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ZH06-07-37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浙江
-宁波市
镇海区ZH06-07-37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镇海区ZH06-07-37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已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批准文号:2207-330211-04-01-12166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1671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37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展示厅、演艺厅、多功能厅等,建设地点:位于庄市街道,北临同心湖公园,东临思源路,西临归源路,南临“宁波帮”博物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10台电梯(含2台自动扶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通过、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招标控制价2802500元 。
2.3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在收到第一期设备款后,经双方确认所有技术条款(包括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之日起,2个月内提供全部设备(如需分批次交货,每批设备,在收到该批次第一期设备款后,经双方确认所有技术条款(包括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之日起,2个月内提供该批次全部设备),不得影响建安及附属工程验收。 安装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2个月完成安装、调试,所有电梯安装工期不得影响建安及附属工程验收。质量要求: 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2.4标段划分:1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镇海区ZH06-07-37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②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或由上述①②资格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所有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
4.2 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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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24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22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