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项目
山东
-烟台市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302000982采购项目名称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项目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9095/TPBidder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3 年 11 月 3 0 日14点 0 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00000202302000982
项目名称: 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项目
预算金额: 430000.00 元
最高限价: 43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针对此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
( 3) 投标单位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投标人所投车辆需提供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 5) 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包括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
(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原件,并承担后果】。
(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 9) 投标单位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供应商须在烟台市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及“中国山东(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电子交易平台须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
(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自行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 烟台市网→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3)文件:潜在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
(4)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导致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线上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可提前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 腾讯会议房号 : 518988318 ,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 3 年 11 月 30 日14: 0 0(北京时间),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莱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莱阳市富山路 313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莱阳市旌旗东路58-5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涛
电 话: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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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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