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企业开办公章刻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黄石市
大冶市企业开办公章刻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9 17:22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8-12 | 项目监管地:大冶市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大冶市企业开办公章刻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12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FCG20220707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冶财采计备[2022]0145号
3、项目名称: 大冶市企业开办公章刻制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50 (万元)
6、最高限价: 150 (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四家入围供应商,选择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进驻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在1小时内将印章刻好并送达办证服务窗口。其余部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采购内容在经营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黄石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刻章服务)。
(2)本项目按每套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240元/套,否则为无效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07月30日 至 2022年08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23: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代理操作手册》) 。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2年08月12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2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大冶市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 2022年08月12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大冶市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合格) 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黄石市网、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版块上发布。若磋商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 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大冶市劲牌路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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