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全域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全域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3-11-09 阅读次数: 】
项目概况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全域保洁项目 的潜在 供应商 应 在 中牟县中心 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 3 年 11 月 30 日 9 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中牟政采公开-2023-11-1
进场编号:牟公资采2023-1108-205
2、 项目名称: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全域保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49962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996200 元人民币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元 ) | 包最高限价 ( 元 ) |
1 | 中牟政采公开-2023- 11-1 |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全域保洁项目 | 4996200 | 49962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 1 采购内容: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全域保洁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5. 2服务期限:一年
5. 3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扫描件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与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格式自拟);
3.6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 3 年 11 月 10 日至202 3 年 11 月 16 日,每天上午 8 :00至12:00,下午12:00至 17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牟县中心网站
3、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招标文件需进入中牟县中心网站,进行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中牟县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需在中牟县房产交易大厦18楼办理CA锁,办理完毕携带CA锁到中牟县中心信息科(中牟县房产交易大厦18楼)审核激活,供应商通过CA锁登陆进行网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纸质招标文件不再提供;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 3 年 11 月 30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中牟县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牟县中心网站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确保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 时间:202 3 年 11 月 30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2 、 地点: 中牟县中心(商都大道与永福街交叉口中牟县农商银行六楼) 第一 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进入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操作和响应文件的解密;具体操作流程及程序,请供应商查阅中牟县中心网站(http:// “中心”专区的“中牟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省》、《中牟县》、《中牟县中心》 上发布,期限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监督部门: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韩寺镇小韩村1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八大街建海国际中心A座9 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 3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