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府南园商品砂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聚龙府南园项目 已由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射行审投资审〔2020〕3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聚龙府南园商品砂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商品砂浆采购项目。
2.3 建设地点:射阳县聚龙府小区内。
2.4 项目内容:聚龙府南园商品砂浆采购。(砌筑砂浆项目用到的型号有:DM M5.0 、DM M7.5、DM M10等;抹灰砂浆项目用到的型号有:DP M5.0、DP M10、DP M15、DP M20等;地面砂浆项目用到的型号有:DSM15、DS M20等,具体型号根据项目部具体要求。
2.5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 6 最高投标限价 : 供货当月盐城造价信息价×75% 。
2.7 工期要求:335日历天,根据项目需求,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延长或缩短供货时间。
2.8 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其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下力、安装、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伴随服务。
2.9 供应数量:具体数量、型号以项目需求为准,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9 质量标准:合格。所有参数检测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
2.10 招标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11 结算价格:以“供货当月盐城造价信息价”当日(招标人订单下达日)×中标价(百分比)为结算单价。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供应本采购项目供应相应设备货物的能力,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 3 年 3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工程付款方式
供货方垫资供应1000吨商品砂浆,以后每批砂浆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供应完成后,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13%增值税专用税发票后进入付款流程,甲方将应付款项通过网上银行转至乙方帐户。(如二个月内需方采购量不足1000T的,则在供货满二个月时结清全部货款;如二个月内需方采购量超过1000T的,则超过1000T部分即时结算货款。)合同期满后如未延长服务期限的,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周内结清余款。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5 万元 ;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合德支行
银行账号:3209240251010000254521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5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10万元。
5.6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
5.7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8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退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8.1 公告发布
(1)发布
(2)发布媒体:射阳国有资产投标集团网
(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4)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
8.2 报名及标书发售: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接收报名邮箱。
招标文件制作费 : 500.00元 , 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转账至支付宝或微信 **** )
投标人必须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3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工本费缴款记录(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 )。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2 递交地点:射阳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射阳国投大厦十二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
联 系 人:刘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幸福大道26号B座306
联 系 人:黄华林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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