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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数据分中心二级节点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

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3-11-09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

项目概况

黄埔数据分中心二级节点运维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2023GZ006C08
项目名称:黄埔数据分中心二级节点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黄埔数据分中心二级节点运维服务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类型:服务类。
3.2.采购内容:黄埔数据分中心二级节点运维服务。
3.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黄埔数据分中心数据交换平台二级节点(简称分节点)是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的核心应用基础支撑平台,是海关总署金关工程二期中电子口岸专网数据交换应用支撑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的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可靠、可管、可控、可扩展的高可用数据交换传输支撑。
3.4.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3.5.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磋商,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
3.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8. 本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
3.9.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11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采购文件:
(一)如采用线下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标书款300元(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二)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供应商应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300元)及国内邮购费用(60元)人民币合计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投大厦支行;账号:44026201040001004,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张。)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免费电子采购文件1份。
2、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中国政府采购等。
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
电话: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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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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