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水处理整体服务外包
湖南
-怀化市
新晃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水处理(渗滤液、地下水)整体服务外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9日
采购人(全称):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合同名称: 新晃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水处理(渗滤液、地下水)整体服务外包
2、 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水处理(渗滤液、地下水)整体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3〕073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项目预算:7410000.00元
6、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2365600.00元/年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叁拾陆万伍仟陆佰元整/年。
(2)。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日期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湖南省新晃县。
四、付款方式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采购人执 1 份,供应商执 1 份,采购监督部门 1 份,代理机构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 方: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吴俊达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周甜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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