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镇金银窝煤矿矿井废水处理设备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贵州
-遵义市
项目概况 永乐镇金银窝(永益)煤矿矿井废水处理设备运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P5203002023000AUB
项目名称 : 永乐镇金银窝(永益)煤矿矿井废水处理设备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 ZYB-20231108-000036-4
预算金额(元) : 1667498.85元
采购需求 : 对永乐镇永益煤矿矿井废水应急处置设备进行运营
标项一
标项名称 : 永乐镇金银窝(永益)煤矿矿井废水处理设备运营项目
数量 : -家
预算金额(元) : 1667498.85
最高限价(元) : 1667498.85
保证金金额(元) :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对永乐镇永益煤矿矿井废水应急处置设备进行运营
备注 : /
合同履约期限 :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保证金收款单位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 : 5230615000735640001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三、公告发布媒体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投标截止日前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资料或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新办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参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②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③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④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⑤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11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17日 17时00分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或省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会员系统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投标地点(网址):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或省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908竞争性谈判室
七、公告期限
8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响应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存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的保证金账户,且须一次性足额存入准确金额。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且与供应商信息库中审核通过的基本账户信息一致。 (1)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00(大写: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前(以媒体公告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含电子投标保函)和企业承诺函等,供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注:①电子投标保函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企业承诺函按照《遵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遵市发改〔2021〕21号)执行。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中小微企业,不需要提供投标担保,需提供中小微企业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中小微企业承诺函)。 (4)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户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账号:52306150007356400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2、项目编号:ZXZY-2023-1011 ★重要提示 1、该项目采用全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供应商专业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中心——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贵州省版) 2、全电子投标学习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通知公告栏——点击《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 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业务培训的通知》 3、请认真阅读保证金缴纳说明。 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网上递交文件,现场参加开标、投标文件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水务局
地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 余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1827532069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遵义国际会展中心02地块X8塔楼15-4号
项目联系人: 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1363929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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