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炎陵县g106国道25.12公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
湖南
-株洲市
2023年炎陵县G106国道25.12公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炎陵县交通事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开道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炎陵县G106 国道25.12公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
程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3]000076号
(3)项目内容:2023年炎陵县G106 国道25.12公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 目,详见《2023年炎陵县G106 国道25.12公里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一阶段施
工图设计》
(4)承包人项目经理:伍淼锋(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湘06175, 身份证号码:4305220.);承包人项目总工:陈波(证书编号:
B084635, 身份证号码:430111197701 086035).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4 144168.00元
大写: 肆 佰壹拾肆万肆仟壹佰陆拾捌元。
(2)具体标的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 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 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工程结
算按照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地点:炎陵县G106 国道
4.付款
在结算审计前支付比列不超过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5%;工程交工验收合 格,在
完成项目审计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12个月后 经复验如
无质量问题, 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5. 工程变更
(1)本项目不接受材料调价。
(2)工程变更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工程质量: 符合执行国家、省或行业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工 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本工程项目缺陷责任 期为1年,保修期为1年,均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
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7.工程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
程无安全责任事故,零伤亡。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相关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9.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 触、矛盾或
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 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
(6)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
有 ) ;
(9)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
止证书后失效。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
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1 日
合同订立地点:炎陵县交通事务中心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
电
传 真: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凯支行
帐号:8100002473160000 01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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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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