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项目名称 | 潜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 H4-2023-122 | ||||
招标人 | 潜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需解锁;联系方式: 需解锁 | ||||
最高限价 | 86298709.28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梅苑路 185号 联系人:需解锁;联系方式: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9日10点00分 | 计划工期 | 70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 级 | 投标工期 | 700日历天 | ||
地 址 |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防钦路 528 号 | ||||
投标价(元) | 78083072.16元 | ||||
项目负责人 | 邱志壹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 一 级注册建造师 | ||
桂 1452************ | |||||
技术负责人 | 未文强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黄山杯。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1、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阳江市阳东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 | ||||
第 二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 | 投标工期 | 700日历天 | ||
地 址 |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平安西大街西首 | ||||
投标价(元) | 77737877.3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姚汝强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 二 级注册建造师 | ||
鲁 2372************ | |||||
技术负责人 | 康洪涛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黄山杯。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1、平原县铂金公馆5#楼(德州市)工程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平原县中医院迁建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平原县妇幼保健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 ||||
第 三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 级 | 投标工期 | 700日历天 | ||
地 址 |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济北开发区永康街 26号科信达大厦 | ||||
投标价(元) | 77824176.03 元 | ||||
项目负责人 | 杨学泉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 一 级注册建造师 | ||
鲁 1372************ | |||||
技术负责人 | 李玮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黄山杯。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1、济阳县中医院病房楼项目工程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济阳县中医院病房楼项目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济阳县中医院病房楼项目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3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需解锁)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