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小型水库安全治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蚌埠市
一、项目编号: BB2023WHCGC1591
二、项目名称: 五河县小型水库安全治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朝阳路 54 号院内 9 栋 201
成交金额: 84.04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五河县小型水库安全治理项目 施工范围:五河县小型水库安全治理项目,包括围山水库大坝防渗治理、王小湖水库溢洪通道、洪山水库溢洪道等治理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40 日历天 项目经理:丁昱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234070912037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江(组长)、张俊、陈孝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壹万叁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 2 )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水利局
地址:五河县城关惠民路 8 号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 51 号秀珍大厦 A 座 18 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腾(采购人)、需解锁(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十、
1. 磋商文件
2. 评审情况一览表
3.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