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水网建设引二济七项目
四川
-宜宾市
高县水网建设“引二济七”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高县惠泽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高发改投【2023】196号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高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郝家村水库扩建工程、输水工程、泵站工程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4188.5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可研、勘察、设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1-13 00:00至2023-11-1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1-13 00:00至2023-11-1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方章;(2)专职技术人员3名:须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注: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从业人员专用印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 2.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水利工程类项目业绩。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个不低于10000万元水利工程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计取,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5.提供申请人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信用评分(诚信分)应为100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审核不通过。6.请各投标单位将人员、业绩材料传于此邮箱号: 。 | ||||||
联系人 | 赵茂春 | 联系电话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