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南华工业园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
-张掖市
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南华工业园道路建设工程(经四路、经一路)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YYQ20231110
公告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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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联系人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采购单位 |
是否重大项目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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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南华工业园道路建设工程(经四路、经一路) | GYYQ20231110 | 工程-施工 | 2808129.12(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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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南华工业园道路建设工程
(经四路、经一路)邀请 招标公告
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南华工业园道路建设工程(经四路、经一路) ,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 现决定对 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南华工业园道路建设工程(经四路、经一路) 在 “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实行 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该项目设壹个标段, 主 要建设内容为: 甘肃高台工业园区南华工业园道路建设工程(经四路、经一路)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1.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多渠道筹措资金 。
1. 4 建设地址: 高台县 。
1.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1.6 预算金额: 2808129.12元 。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相关部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投入 本 项目 的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 类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2. 4 投标申请人在上传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 5 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中必须放入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 6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 、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 甘肃南征建设有限公司、甘肃弘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台县众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参与本项目投标。
4、 ,然后按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在竞价结束后 3 工作日 内 提交至招标 代理机构。
5 、 竞价 起止 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 20 23 年 11 月 11 日 09 :00—20 23 年 11 月 13 日 17 : 00 。
6 、 竞价地点: 张掖市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具体操作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8、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 标 人:甘肃高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甘肃高台工业园纬三路1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东苑社区东城河路460号
联系人: 葛娟
联系电话:1 5209368046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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