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夫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工作技术服务
湖南
-邵阳市
新宁县夫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工作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新宁县夫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工作技术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 新宁财采计【2023】000110
(3)项目内容: 根据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相关技术规范,对夫夷江新宁段约115.5公里河道排污口开展排查、监测、溯源、一口一策方案制定等技术服务。(2)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1600000.00
大写: 壹佰陆拾万元整
(2)1。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包干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3 年 10 月 23 日,完成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日历天数: 69 天。
地点 : 新宁县境内
方式: 按合同约定执行
4.付款:双方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供应商按采购单位规定要求时间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省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如延期付款,计息标准按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执行。(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 贰 份、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宁县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海王支行
帐 号: 4000 0293 1920 0611 158
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公章)
经 办 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