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32023104009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2023]11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津西内(挂)2023-023号地块已由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9-120103-89-01-860710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联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17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3172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2777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联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津西内(挂)2023-023号地块,建设规模为127778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42783.1㎡,总建筑面积12777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9845㎡,包括住宅建筑面积83961㎡,配套公建建筑面积5884㎡。地下建筑面积37933㎡,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总投资额3172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春海路与延水道交口东南侧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西内(挂)2023-023号地块,招标范围: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42783.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7778 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最大建筑高度约54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5米,分为两期进行开发。项目主要为住宅、商业服务网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托老所、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居委会、警务室)、商业服务(包括社区商业服务、商业服务网点)、市政公用(包括环卫清扫班点、公厕、供热站、10KV配电站)、地下人防、燃气调压站及地下室等项目建设。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内包含所有的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建筑工程、装配式全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太阳能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机电工程、外檐工程、防护栏杆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公区精装工程、防火门、卷帘门、地下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54673.0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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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2名,应分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必须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的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 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在开标当天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并且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开标当天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如投标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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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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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6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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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3层,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携带上述要求资料以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和报名确认单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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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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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联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孙卫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郡都大厦102-3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董晴 电话: 28235896
传 真: 28235896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丽莎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肖玥 电话: -8029
传 真:
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联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董晴
电话: 28235896 传真: 28235896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郡都大厦102-3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28362171 传真: 28362171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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