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污泥干化设备迁移
黑龙江
-绥化市
绥化市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污泥干化设备迁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222FW20231371
我公司接受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绥化市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 污泥干化设备迁移进行公开招 标,公告内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 污泥干化设备迁移招标人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绥化市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污泥干化设备迁移
2.2迁移地点:从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新立村第一污水处理厂院内,搬迁至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新厂区污泥处置中心,搬迁距离约18公里。
2.3 迁移内容:对基础、临时搭设进行清理,对 2 套主机设备及其管道、水泵、换热器、水箱、仪表、阀门、电控、电缆、螺旋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湿泥料仓拆除,厂房及厂房内风管拆除。设备从原有车间内拆除、装车运至新厂区污泥处置中心,搬迁安装位置变化增加电缆、冷热水钢管。
2. 4 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2.5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 30 日,完成迁移并安装调试完毕。
2.6 招标控制价: 995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内工商部门已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0 年 1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wenshu.court.gov.cn )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或网页并盖章),如近三年( 2020 年 1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投标将被否决。
3.5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 信用中国 " ( )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 9:00 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 16:00 (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 500 元 / 份,售后不退。意向投标人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 。
4.3 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 / 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投标人将无法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整 ( ¥10000.00 元)。
5.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7:00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单位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2单元11层;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 1898 ) A4 栋 11 层
联系人:
电 话: -809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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