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江北新区锦绣龙湾东侧1#地块和西湾花园15-2#15-3#地块EPC工程项目
安徽
-芜湖市
项目名称
芜湖江北新区锦绣龙湾东侧 1#地块和西湾花园15-2#15-3#地块EPC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WH21GC2023FJ2019
标段名称
芜湖江北新区锦绣龙湾东侧 1#地块和西湾花园15-2#15-3#地块EPC工程项目(一标段)
标段编号
WH21GC2023FJ2019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丽景江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楚江大道 9号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合肥市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 6号楼7层
联系人及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定标备选单位 一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费率
90.68%
施工负责人
姓名:张飞翔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 需解锁32734
设计负责人
姓名:杨慧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154100970
工期(天)
146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洛阳市吉利区安置房及配套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
加分业绩: 1.洛阳市吉利区安置房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
2.洛龙区安乐村、水磨村及政和东路(龙门大道-长夏门街)安置房EPC建设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 投标人获奖
1.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建设项目一标段: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2.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整体搬迁项目: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烟叶醇化库建设项目(401-2#/401-3#/401-4#)烟叶醇化库: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定标备选单位 二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费率
89.99 %
施工负责人
姓名:蒋科其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鄂 需解锁03831;
设计负责人
姓名:邬艳婷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204201430
工期(天)
146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邯郸市西填池、北屯头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地块)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 (EPC);
加分业绩: 1.邯郸市西填池、北屯头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地块)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EPC);
2.填池枫林(北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EPC);
规定公示的
项目 投标人获奖
1.武汉市四环线沌口长江公路大桥: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2.舟山市小干二桥工程: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3.防城港市沙企大道工程:2022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武汉开来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需解锁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武汉开来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90.75%
施工负责人
姓名:王子强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需解锁01029
设计负责人
姓名:李易军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014200432
工期(天)
146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丰县书院南街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
加分业绩: 1.丰县书院南街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西小社区四期棚户区改造工程F+EPC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
项目 投标人获奖
1.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卫星厅及捷运系统工程: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2.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2022-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3.淮南市山南十一中项目1#教学楼、实验楼: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2、 基准价: 84.58%。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