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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分公司技防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

莆田市

发布时间:2023-11-10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莆田市分公司技防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莆田市分公司技防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莆田市分公司技防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SXZB2023205。

3、项目概述:本项目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技防工程供应商入围采购,主要任务为提高全市技防系统设备安装效率及质量,保证全市邮政技防保障能力,对全市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供应商入围进行采购。

4、招标内容(规模及范围)及要求:技防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主要承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各类技防系统工程的施工(合同包1:金融场所,合同包2:非金融场所),具体施工项目数量根据甲方投资计划安排确定。工程预算金额:90万/贰年(含金融场地及非金融场所);网点数量(金融网点:44个,非金融网点:66个)。具体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五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技术和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

1

1-1

莆田市分公司技防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金融场所)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年

0元

2

2-1

莆田市分公司技防系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非金融场所)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年

0元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2)本项目/包关于入围供应商具体施工项目的施工辅材目录及施工费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入围评标时不作价格评审。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等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等的法人,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与提供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平台中的纳税人资格截图证明或其他方式)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

  1.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有写 “复印无效或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等”,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资信证明应为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资信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若为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投标人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信用查询结果的件或截图。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自律承诺书及声明等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承诺与声明。

承诺函

  1. 投标人若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自成立的企业。(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及要求”以及“合同”的所有条款,凡相应条款出现负偏离(指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或应答满足但实际不满足)的均将被否决投标。(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特定资格条件:

合同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近3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业绩证明,须提供投标人至少2项金融行业技防施工业绩的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对所提供的材料等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合同包2: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近3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业绩证明,须提供投标人至少2项技防施工业绩的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对所提供的材料等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可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清晰的,属于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7、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 年  11月17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获取方式及地点: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①供应商可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莆田市分公司报名处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②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后,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连同报名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所需报名的项目编号等信息)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代理机构告知情况,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注: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按上述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采购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7.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7.4潜在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本项目不接受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按规定的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7.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时间及签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并在2023年12月01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8.2递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现场递交或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如采取邮寄方式,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送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递交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接收人:小周、联系电话: ),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因邮寄(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原因、递交地点发生错误、物流配送等)导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其投标无效。

9、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 中国,
  3. 中国政府采购
  4. 中国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除以上媒介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获取的信息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

联系方式:

12、代理机构: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

联系方法:蓝斌、郑淑明、黄季红、林霞

联系电话: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小周

电话:

电子信箱:fjsxzb\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的报名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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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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