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小镇周边设施改造项目-樵乐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广东
-佛山市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 309 -44 0604 -04-01- 19603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汽车小镇周边设施改造项目 -樵乐路提升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汽车小镇周边设施改造项目 -樵乐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汽车小镇周边设施改造项目 -樵乐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 广东省 佛山市禅城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 禅城 区财政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内。项目西起佛山一环路西侧,向东终于杏头小学人行天桥东侧。改造路线全长约 2.44km。主要改造内容为对佛山一环路西侧段重铺沥青面层、改造或更换现状检查井及雨水口;项目全线交通设施提升、慢行系统及地坪改造;对“元动力产业聚集区”片区内部分节点标志物及人行天桥进行改造。本项目涉及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公交设施工程和其他工程。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6060.22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4778.71万元。 | |||
招标内容 | 包括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图纸(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包含预算编制)及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进行标前答疑,以及报建、施工、工程变更、竣工验收、验收过程的技术支持和配合服务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 | |||
工期(交货期) |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及配合后续项目实施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设计周期: 63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后续服务时间不计在此周期内): ①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②在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提出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最终方案设计成果; ③方案设计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含概算编制); ④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发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终稿(含概算编制); ⑤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⑥施工图经过审图部门出具审图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修改,出具审图合格证明后3个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设计成果; ⑦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⑧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注:以上周期时间不含招标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修改时间,但是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成果。 |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 1627539.94元,投标折率上限为:1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注: 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②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3.1.2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投标。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4.5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发布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的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
获取资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0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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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广东省平台(粤公平)、佛山市网、佛山市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 2号之二 | |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3号A3座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马、许 | 联系电话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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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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