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桥头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东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231103A
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预算金额:975,9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5,9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包 A | 东莞市桥头医院医用气体采购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 (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医用气体合法经销商的,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气、液氧;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或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属于委托营运的,则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受托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 B 座 2105 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售价:¥ 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 B 座 2105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要求: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 1 )现场购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线上购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桥头医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43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 B 座 2105 号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3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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