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城区社会福利院改造工程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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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城区社会福利院改造工程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溪市城区社会福利院改造工程电梯采购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慈溪市城区社会福利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慈溪市城区社会福利院内。
2.2招标规模及合同估算价:电梯一台,工程造价约31万元
2.3标段: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接招标人交货通知后,设备交货期20日历天,安装期15日历天,满足总承包工期需要。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1台客梯的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检测、验收及框架结构电梯井道等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所有工作,以及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乘客电梯)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乘客电梯)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2投标产品(乘客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的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所有投标产品)。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证书C级以上(须在有效期内)或具有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涵盖本次招标电梯。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联合体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联合体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截至止(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6点30分,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4楼410办公室。
4.3、递交资料:1、投标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并在营业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产品制造商(乘客电梯)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并在营业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3、投标产品制造商(乘客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4、代理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若代理商不具备安装资质要求的,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5、投标产品制造商(乘客电梯)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4.4、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为每套售价3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5万元。
5.2、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支票、汇票、保函等。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投标人名称应与递交保证金账户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5.3、投标保证金应于2023年11月28日17时00分之前交纳到以下账号并到账: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新城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00341947682
特别提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详细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未详细注明或注明错误而导致无法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性价比法。
7.3慈溪市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网慈溪市分网服务指南。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慈溪市城区社会福利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村建东路501号 | 地 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
联系人: 罗院长 | 联系人: 周工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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