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三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监管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银川市三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监管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市三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监管项目 已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 关于银川市三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监管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银 审 服(批) 发[202 3 ] 245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 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 投资 及市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银川市三区,包括西夏区、金凤区 、 兴庆区
项目概况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三区地下水存量管理监测配套设施 40套、三区农业机井监测设备415套、企业及工业机井监测设备203套、三区灌溉渠道流量计量设施800套 、 三区生态补水监测配套设施 77套、排水沟断面监测26套等设计升级改造工作,增加总控中心及分控中心建设等。
建设工期 : 13个月
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等): 电磁流量计、测控一体化闸门、雷达流量计、水位计、明渠流量计、一体化地下水监测等 设备 供货及配合调试 (含设备安装 技术 指导 、比测率定、数据集成入库 、 后期运维服务 等) ,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
标段划分: 本次设备采购共划分为 3 个标段 , 分别为:
1标段 电磁流量计等设备采购: 电磁流量计 等 供货及配合调试 ;
2标段测控一体化闸门等设备采购: 测控一体化闸门等 供货及配合调试 ;
3标段 雷达流量计、水位计、明渠流量计、一体化地下水监测等设备采购: 雷达流量计、阵列式雷达流量计、雷达水位计、超声波明渠流量计、一体化监测仪 等 供货及配合调试 。
交货地点 : 施工现场
交货期限: 1标段 电磁流量计等设备采购: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标段测控一体化闸门等设备采 购: 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3标段 雷达流量计、水位计、明渠流量计、一体化地下水监测等设备采购: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设备 生产制造厂商, 接受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 代理商或经销商 参加投标。
3. 5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 进行报名、 免费 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 通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 以其他 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 其他 :
( 1 )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
( 2 ) 本项目依托 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 招投标 交易活动 , 投标人 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 招标 文件、编制生成电子 投标 文件,在 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 招标 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 投标 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 投标 文件所使用的 CA锁进行解密,如因 投标人 自身原因未按照 交易系统 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如有注册、登录方面的问题需要拨打: 40018757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9 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 方式 ,各潜在投标人 无需 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在距开标时间前 1个小时内完成 《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 》 “ 工程建设 不见面开标 系统 ” 在 线签到 等候,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标段10万元;2标段20万元;3标段15万元 。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
6 .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 采用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 10楼
联 系 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绿地 21城D区企业公园40号楼
联系人: 、张翠娟 ,电话: 。
邮箱: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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