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花苑小区房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市
金港花苑小区房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受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办事处 的委托, 就该单位 金港花苑小区房屋维修工程进行 “全流程不见面交易”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金港花苑小区房屋维修工程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淮安市网、淮安市 自行免费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12 月 5 日 上午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HAZC-2023110133-JK
(二)项目名称: 金港花苑小区房屋维修工程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叁仟玖佰玖拾捌元玖角陆分( ¥ 1473998.96 )
(四)最高限价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叁仟玖佰玖拾捌元玖角陆分( ¥ 1473998.96 )
(五)采购需求:金港花苑小区一期、二期、三期部分屋顶、公共平台防水维修 及其他零星维修 ,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 招标 清单 。
(六) 工 期:计划工期 90日 历天 。
( 七 )本项目( □是 R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提供承诺书)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 按照 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采购 中小企业 服务 :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29.1项 。
注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 有效期内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5、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必须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 、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 、投标人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8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状态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3年 11 月 20 日 ,每天 8:30至11:30, 14: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淮安市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界面找到该项目文件并进行操作。
3、售价: 免费获取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 间和地点
(一)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 12 月 5 日 上午 9时 30 分
(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三)开标地点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 :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采购人 信息
名称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办事处
地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 1号
联系方式 : 电话: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 58号楼东门厅4楼401室
联系方式: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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