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热源改造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新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热源改造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本次计划招标金额 3500 万元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 DN250-DN450热力一级管网供热管道,长度10830m*2,直埋敷设。一座换热站建筑面积为500㎡,换热量为42MW。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2.3本次施工项目计划投资 : 3 5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 2020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供热工程或管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以 “中国”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发布的为准。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在3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6.2企业在3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6.3在3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6.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3 年 11月14日00时00分 至 2023 年 11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1月27日11时00 分 (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第十三师分中心(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十三师交通大厦2楼)。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联 系 人:
电 话: 1 8199791321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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