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22年农村公路安保、大中修、小修养护勘察设计
新疆
-昌吉州
项目概况
阜康市2022年农村公路安保、大中修、小修养护(二期)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YLZB-2022-85-FW
项目名称: 阜康市2022年农村公路安保、大中修、小修养护(二期)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50000
最高限价(元): 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阜康市2022年农村公路安保、大中修、小修养护(二期)勘察设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设施等勘察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40天出具成果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23日 至 2022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方式: 线下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到(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 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0时00分-2022年9月30日18时0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账户单位:,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路支行,账号:806210012010104757580,开户行号:402885000563),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阜康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索晓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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