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殡仪服务中心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市岱岳区殡仪服务中心(泰安市第二殡仪馆)项目 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安市岱岳区殡仪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泰安市岱岳区殡仪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DY-GC-20231114-01 -02
2.2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鱼西村
2.3项目概况: 泰安市岱岳区殡仪服务中心(泰安市第二殡仪馆)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鱼西村,项目占地面积 35928.01 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9.7765万元(最高费率:1%) 。
2.9评标办法:本工程 监理 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 3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 4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年 11 月 21 日。
4.2地点: 泰安市网
4.3招标文件方法:投标人自行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 08 日 09时0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网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岱岳区殡仪服务中心
地 址: 泰山区邱家店镇
邮 编: 271000
联 系 人: 赵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邮 编:271000
联系人 : 陈金秀、高静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8. 异议和投诉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金秀、高静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方式: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岱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9.其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 ,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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