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安镇全域整治天明安置点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南区块桩基工程
浙江
-嘉兴市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长安镇全域整治天明安置点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南区块桩基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市 长 安 镇 全 域 整 治 天 明 安 置 点 一 期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 项 目 名 称 )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301-330481-04-01-862194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招 标 人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仰 山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仰 山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华 易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海 宁 市 长 安 镇 全 域 整 治 天 明 安 置 点 一 期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
南区块桩基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8799.74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1671.7887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671.7887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工 程 桩 基 采 用 先 张 法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竹 节 桩 A 型 桩 , 桩 长 22m-28m ,
桩数 3980 根,总桩长约 91956m。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建设地点:
位于海宁市长安镇 。
2.2 招 标 范 围 :
海 宁 市 长 安 镇 全 域 整 治 天 明 安 置 点 一 期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南 区 块 桩 基 工 程 , 具
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671.7887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 自
2018-01-01 以 来 承 接 过
已 竣 工 的 桩 基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单 个 合 同 价 要 求 1000 万 元
及 以 上 ) 业 绩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 经 备 案 )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材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 资 料 须 反 映 工 程 内 容 、 规 模 及 造 价 。 若 工 程 项 目 仅 对 土 建 总 承 包
项 目 进 行 招 标 , 则 需 提 供 土 建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 经 备 案 )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材 料 ( 必 须 提 供 ) , 除 此 之 外 还 必 须 提 供 桩 基 部 分 的 施 工 合 同 或 其 他 证 明 项 目 规
模 、 造 价 等 真 实 有 效 地 证 明 材 料 。 如 以 上 证 明 材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 2018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的 项 目 实 际 开 工 时 间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 能 反 应 的 , 由 原 发 包
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0-01-01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止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并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① 上 述 3.9-3.11 条 内 容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在 “ 投 标 承 诺 书 ” 中 进 行 承 诺 即 可
。
② 具 有 投 资 参 股 关 系 的 关 联 企 业 , 或 具 有 直 接 管 理 和 被 管 理 关 系 的 母 子 公 司 , 或 同 一 母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人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不 得 同 时 对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 否 则 均 按 否 决 投 标 处
理 。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直 接 监 管 的 中 央 企 业 不 属 于 本 条 款 规 定 的 “ 母 公 司 ” , 其 一 级 子 公
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自行招标文件。
5.3 招 标 文 件 网 上 下 载 时 间 :
2023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 10:00 (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3-12-06 10: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仰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
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 55 号三楼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殷先生
电 话:
电 话:
邮 箱:
邮 箱: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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