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物证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滁州市
滁 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物证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sjcg202311-04 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滁 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物证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 11 月 10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 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 1 : 原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之“企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智能物证数据采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RFID综合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智能物证查询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智能物证移动盘点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智能物证安全抓拍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以上每提供一项得 3 分,最多得1 5 分 ” 现修改为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智能物证数据采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RFID综合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智能物证查询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智能物证移动盘点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智能物证安全抓拍检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以上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更正2 : 原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细则”之“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物证设备供货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最多可得3分” 现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物证设备供货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可得4分”;
更正3: 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细则”之“加▲号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2分,共21项,共计42分” 现修改为 “加▲号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2分,共23项,共计46分”,具体详见澄清文件。
更正4: 原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现修改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更正日期: 2023年 11 月 15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 投标 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滁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紫薇南路8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滁州市南谯区敬梓西路669号(港汇中心)B座20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五、
无
- 澄清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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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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