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泰州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2号楼109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11 月 27 日 14 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3-JSBY-C2023-0057
项目名称: 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75 万元
最高限价 : 148.890496万 元 ,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对口岸街道、刁铺街道、永安洲镇、白马镇、胡庄镇、野徐镇等镇(街)8个灌溉泵站、2.02公里渠道维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 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 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 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 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 ), 无在建工程以 《 投标承诺书 》 为准。
( 4) 业绩: 供应商自 20 19 年1月 1日以来 (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须 承担过 水利工程类业绩 (响应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 加盖公章 ,提供不全 的不予认可 )。
( 5 )技术负责人 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 得 为同一个 ;
( 6 )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经理 、 专职安全员均应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 7 ) 申请人信用 等级 要求 : 供应商 2022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赋分值中履约考核等级C 级 及 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局_a068e8d9f5094fb5a766d38139db96f7.html);在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之日前,泰州市水利局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 “省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转换、有关奖项的赋分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泰政水【2021】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 投标人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
( 8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2 3 年 11 月 22 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
2 .方式: 携带 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委托人电话号码、邮箱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至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2号楼109室现场领取 或以扫描的形式发送 至 招标代理邮箱( )并通过电话联系完成招标文件 领取 ,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 202 3 年 11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11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2号楼109室
3.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上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当面提交。
五、 开标
1. 时间: 202 3 年 11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2号楼1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 采购 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 采购 公告媒体发布, 供应商 应在 开标 时间前关注“ 江苏省 政府采购”有关本项目有无 更正 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2号楼109室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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