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变更公告
河南
-许昌市
受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2023-2024 年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中车辆情况评分标准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 2023-2024 年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运输项目
2 、项目编号: HYZB-2023-50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中车辆情况评分标准 :
2.2.4 (3) | 技术 评分 | 车辆情况 ( 5 ) | 自有运输车辆( 重型集装箱半挂车 )( 5 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 (国五或以上) ,投标人具有 3 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得的 1 分,每增加 1 辆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不足 5 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车辆情况 ( 5 ) | 自有运输车辆( 重型平板半挂车 )( 5 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 (国五或以上) ,投标人具有 3 辆重型平板半挂车得的 1 分,每增加 1 辆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不足 5 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现变更为
2.2.4 (3) | 技术 评分 | 车辆情况 ( 5 ) | 自有运输车辆( 重型集装箱半挂车 )( 5 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 (国五或以上) ,投标人具有 3 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的得 1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不足 3 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车辆情况 ( 5 ) | 自有运输车辆( 重型平板半挂车 )( 5 分)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 (国五或以上) ,投标人具有 3 辆重型平板半挂车的得 1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不足 3 辆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内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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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
原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现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四、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金叶大道 666 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详见其他发布网站)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详见其他发布网站)
电子邮件:(详见其他发布网站)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话:(详见其他发布网站)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