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与所投标项目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1项(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 (4)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6.其他要求: (1)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