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老旧小区改造路灯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泰州市
兴化市路灯管理处兴化市老旧小区改造路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兴化市老旧小区改造路灯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点30分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281-TZZZ-C2023-0038
2、项目名称: 兴化市老旧小区改造路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捌仟肆佰叁拾元整(1448430.00元)
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的期限: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规定,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 建筑业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企业。
4、(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3日后仍可以采购文件,但2023年11月23日后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选择供应商登录。
(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泰州-服务指南-中心”中的《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 4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 —服务指南--中心,点击进入“ 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进行。
(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或者查阅。
(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3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3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通过 “苏采云” 系统在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说明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 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 、 。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化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兴化市文昌花苑 13号楼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兴化市长九领寓 51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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