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
湖南
-怀化市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采购人(全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 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
3、采购计划编号: 麻财采计20233033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 。
6、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455000 元
合同金额大写: 肆拾伍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1 |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 | 否 | / | / | / | 455000 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
方式:按 合同要求完成
四、付款方式
工作完成后,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 9 月 19 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 9 月 19 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孙迅 |
委托代理人:曾代文 | 委托代理人: 许俊杰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麻阳苗族自治县 |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M地块研发楼第C4幢1至6层 |
开户银行: / | |
帐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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