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四川
-德阳市
德阳市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德阳市旌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德市旌发改行审〔2023〕277号 | ||||
建设地点 | 德阳市旌阳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拟在双东镇八佛村、金锣桥村、凯江村、钻石村,和新镇英雄岭村、福兴村,德新镇胜利村、龙泉村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5万亩。;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1-18 00:00至2023-11-2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1-18 00:00至2023-11-2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5个水利工程类类似业绩。 2、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提供带二维码可查询的证书扫描件,无法查询的视为无效证件),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 3、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6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联系人 | 岳先生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