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香菜文化展示园室内外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一、项目编号: WH21CG2023FW2213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香菜文化展示园室内外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合白路西侧合肥东南制衣有限公司 1#厂房二层
成交金额: 2371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不锈钢亚克力发光字 品牌:合肥超行者 规格型号:规格:厚度 20cm,单字 高度1.2米;型号:定制 数量: 9个 单价: 4081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泉、舒晓景、陈新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3000元支付
金额: 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 1)六安瑞锦标识有限公司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二)诚信响应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电子章,符合性评审不通过;
( 2)芜湖毛毛广告有限公司:芜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者授权代表电子印章或者签字,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3)繁昌县博采数码喷画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四)成交单位业绩: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庆大村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创 E汇C25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琳
电话: 需解锁
十、
1、中小企业声明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