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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北围埝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

廊坊市

发布时间:2023-11-17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廊坊市安次区水利局

安次区北围埝水毁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次区北围埝水毁修复项目 已由 廊坊市水利局 以 廊水政 [2023]89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安次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安次区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安次区北围埝水毁修复项目 ;

2.2 建设地点:安次区北围埝;

2.3 工程规模:安次区北围埝水毁修复项目的范围为:茨平村南~廊泊公路,桩号 0+000 ~ 0+710 、 0+910 ~ 12+700 段(其中 0+710 ~ 0+910 段属于其他水毁修复项目),修复总长 12.50km 。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 1 )桩号 0+000 ~ 0+710 、 0+910 ~ 9+570 段(其中 0+710 ~ 0+910 段属于其他水毁修复项目)堤顶清基 20cm ,按北围埝设计标准进行修复,修复长 9.37km ,其中桩号 8+950 ~ 9+570 迎水面布设浆砌石护坡;( 0+710 ~ 0+910 为茨坪口门,在其它项目中修复)( 2 )桩号 9+570 ~ 10+600 段堤防按北围埝设计标准进行修复,并在迎水面布设浆砌石护坡,修复长 1.03km ;( 3 )桩号 10+600 ~ 12+700 段堤顶清基 50cm ,按北围埝设计标准进行修复,修复长 2.10km ,其中桩号 10+600 ~ 11+000 迎水面布设浆砌石护坡。并沿全长 12.5km 布设宽 3.0m 、厚 20cm 的泥结碎石路面。

2.4 计划工期: 3 个月;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并能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个人参与项目”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文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微 企业;

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 提 供 2022 年 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 2018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实施过一项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工程分包。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服务平台(网址: )自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服务平台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时间: 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 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7:30 (节假日除外)。

已在河北省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平台(网址: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 + ”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菜单中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 “河北省平台(网址: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4.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时在系统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 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文件】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钮,“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也可在文件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在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平台公告《河北省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

4.4 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交易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市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中国河北、河北省中心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安次区水利局

地 址: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南路 121 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昌达 3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电话: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 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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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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