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视频设备及控制系统 | 主要参数:。一、本项目在线竞价响应供应商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政采云税务采购网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竞价响应供应商须认真审核在线竞价采购文件所有要求,如明知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恶意竞争的,将根据《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权益维护及纠纷处理规则》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报财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供应商在响应报价前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预成交供应商,将根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停止推送报价信息、禁止报价、协议暂停、罚款、诚信体系中记录不良行为或黑名单等,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 三、本项目控制总价为235000.00元。 四、本项目所有音箱线和话筒线必须重新布线,涉及到原墙面和原装饰修复,响应报价时将此部分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内,所有布线及各类线材均需达到国标。请供应商竞价前务必前往现场了解勘探,取得由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函》,前期已经取得证明函的供应商,不用再取。竞价单位在响应报价时必须同时上传采购方盖鲜章的《现场勘察证明函》(电子扫描件),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单位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采购单位现场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8号)。现场勘察时间:竞价公告发出之日至竞价结束之日期间的正常办公时间。 五、竞价响应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需求建议品牌提供产品,并注明产品具体型号;如果提供非建议品牌产品,其所有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的技术参数,并须提供证明材料,注明产品具体型号。提供的产品须为符合生产厂家正规渠道的原装正品,为保证产品为原装正品,,并提供该产品已成功安装使用的案例(需提供1-2处可现场参观案例),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竞价公告的商品清单中“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表中标记“★”的为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参数不满足为实质性不响应,其他参数不响应超过五项的为实质性不响应。 七、本项目所采购设备需提供不少于3年原厂维保服务,第一年内设备若遇到故障,需更换全新同档次或以上设备替代。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免费响应服务、故障报修和技术支持服务,中标供应商在产品出现故障等情况下,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发生非人为因素故障,应在1日内免费对产品进行补充或者更换。本次竞价供应商须在竞价同时向采购单位提交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可视为竞价不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属实质性不响应,采购人有权按照无效标处理。 八、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及配件必须是原厂原包装全新正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规范。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逐一测试,不满足技术要求的货物将被拒收。需提供原厂工程师免费设备集成安装、调试、服务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单位组织对整个系统进行验收,检查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验收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方可作为作废竞价成交结果处理,并按规定对供应商予以处罚和进行网上通报处理。验收时厂家代表必须在场,否则不予验收。 九、竞价成交结果公告公示后必须在三天内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服务承诺函,承诺内容须包含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原厂服务内容。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期限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到货、现场集成安装调试,并提供必要的辅材,同时完成相关培训任务。 十、商务及服务条款、技术参数内要求的相关资料、证书,竞价供应商须在报价同时向采购单位提供,否则按无效竞价处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以下规定程序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按税务采购网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置 (1)投标产品未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主要技术参数证明文件的;(2)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中需要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文件无法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原件或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厂商公章进行核验;(3)无法按时供货;(4)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十一、。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超预算报价。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十四、供应商和所供产品必须全部满足技术和商务要求、服务条款和商务条件。合同签署后供应商不满足以上各项要求和指标,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有权要求退赔。 十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进场施工人员我单位将做进场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当违约处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