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安置区工程施工总承包
广东
-广州市
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安置区(含花都大道快速化项目大塘村安置户)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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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安置区(含花都大道快速化项目大塘村安置户)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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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JG2023-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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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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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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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8日 0时0分~2023年12月11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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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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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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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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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96326.12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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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50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含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编号,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业绩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5)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无需重复提交上述平台内上传件资料。 9、。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注:①联合体投标时,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②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合格业绩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_8484886.html)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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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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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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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0时30分 - 2023年12月11日 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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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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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1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11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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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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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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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0时15分 - 2023年12月11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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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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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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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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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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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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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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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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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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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方式: -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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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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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3689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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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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