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信息智能,勘察,咨询,建筑设计,生态环境 | 归属地: | 广东 梅州市 |
招标人: | 平远县自然资源局 | 公告类别: | 招标 |
预算: | 1036.13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
建设规模: | 对平远县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 | ||
招标范围: | 广东正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施工)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人员资质: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1.2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岩土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项目负责人为中心备案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3.1.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业绩资格: | |
企业信用等级: | 39工程款付款方式1、预付款:施工进场并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建安工程合同暂定价的 30%。预付款已包含建设单位应存入 施工单位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款项(建安工程合同暂定价的 2%)。 2、进度款:建安工程费按施工进度付款,具体为: 1)、按本款支付说明完成呈报、核实工作后,工程完成至 40%时 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40%,工程完成至60%时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6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总额的 80%暂不再付款。 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建安工程费内实际完成工程造价(不含 暂列金额、暂估价)的 80%后暂不再付款;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以 合同暂定的金额为支付限额,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 80% 支付;经发改部门批准增加部分或数额较大但未达到招标额度 的,经建设单位和发包人召开协调会同意增加部分的工程款按实 际完成工程造价的 80%支付(数额较大的,具体在补充合同中约 定); 3、工程结算: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扣 除质量保证金,其余款在 1 个月内付清。 4、支付说明:收到承包人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规定时间内支 付。 5、其他说明:1).如承包人未及时提供上述合法有效等额增值 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且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2). 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工人工资的拨付和管理工作,具体条款在合同 中约定。3).结算价款的 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从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满 1 年,保修期满,由中标施工单位按结算价款的 3% 向招标人缴纳,保修期满后若未发现质量问题,于次月退返中标 施工单位(不计息)。4).其它说明:中标人应根据《梅州市建 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梅市人社规【2019】1 号)要求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做好工人工 |
公告正文
[JG2023-6742]平远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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