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人民政府送庄镇镇区停车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洛阳市
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人民政府送庄镇镇区停车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1-88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人民政府送庄镇镇区停车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35274.99元
最高限价:735274.99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孟津政采磋商(2023)0340号 | 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人民政府送庄镇镇区停车场项目 | 735274.99 | 735274.99 | 是 | 735274.9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人民政府送庄镇镇区停车场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主要内容为:新建停车场、铺设植草砖、苗木种植、新建围墙等。(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答疑范围(如有)内的全部内容;
5.5工期:2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10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0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中心网站
3.方式:洛阳市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孟津区中心开标二室(孟津区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中国》、《全国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质疑函的提交范本请参照洛建【2020】59号文。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送庄街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216号盛唐至尊20号楼一单元1403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4.监督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洛阳市孟津区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孟津区财政局采购科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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