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科技3#园屋面光伏系统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科技3#园屋面光伏系统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F23A1BHA03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科技3#园屋面光伏系统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科技3#园屋面光伏系统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科技3#园屋面光伏系统
2.2数 量: 科技3#园屋面光伏系统1项(详见技术任务书)
2.3交货地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官湖大道239号)
*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内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网发电运行。
* 2.5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甲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自商业运营起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乙方将在当月的十日之前向甲方出具上个月的电费结算单及开具的相应增值税发票原件,电费计算公式如下:
1)电费=双方约定的结算电价×甲方当月使用的结算电量-余电上网电量补贴
2)结算电价(元/kWh)=【本项目中标折扣率】×【(尖、峰、谷、平) 同期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布的当期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10KV等级)电价 (或协议期内主管部门公布的类似性质定价文件等)中适用于甲方的电价(元/kWh)(含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注:如上述发改委目录电价调整,结算电价计价基数同步调整,但无论何种情形,后续结算电价上下调整幅度应该不超过首年结算电价的 25%
3)结算电量=发电设备出口电能计量表读数电量-反送公共电网的电量
注:结算电量是指甲方实际使用的发电设备所发电量。乙方确保优先向甲方供电,余电反送公共电网。结算电量的数据以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
4)余电上网电量补贴=反送公共电网的电量×上网电价×(1-本项目中标折扣率)
2.6招标范围: 本工程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官湖大道239号)屋面光伏发电系统(2#厂房屋面上布置),包含工程项目申报、工程设计、工程安装施工、工程监理、通过国家电网的验收、并网发电,以及后期运行和维护。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资格后审 。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2)本项目的光伏板产品需通过CQC认证且质检合格,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认定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除以上要求中的证书及报告,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光伏板制造商授权书扫描件)。
3.2.2财务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距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即2023年4-6月的季度报表,如投标人无季度报表出具,可提供2022年年度报表)的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以下A/B/C三条要求需同时满足:
A.报表中“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小于70%;
B.报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0;
C.报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总额”大于0。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需具有单项光伏3兆瓦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或累计5兆瓦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由发改委(发改局)颁发的备案证扫描件。
3.2.4信誉要求:<_a><_a>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 2023年09月20日2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5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html),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方可在网上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7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qq群号76179904)咨询。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说明
本文中标注“ * ”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339号
联 系 人:刘兴辰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
电子邮件:
10.异议受理
10.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
电子邮件:
10.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0.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0.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1.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荣华
联系电话:
邮 箱:
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