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精准化治理综合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
-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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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精准化治理综合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精准化治理综合项目
2. 招标控制价: 258 万元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精准化治理综合项目内容:开展宁阳县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精准化治理综合项目,围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任务和综合指数持续提升,构建“天、地、空”立体监测网络,循序渐进开展污染成因快速分析和综合管控服务,开展大气污染溯源综合监管与精准防控决策平台服务结合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依托精准预报、科学指导和高科技设备的强有力支撑,对宁阳县辖区内各乡镇及街道开展污染源排查、编制“一镇一策”实施方案,提出相应的管控建议措施 , 保障宁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贯彻落实宁阳县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4 、服务期限: 1 年。
5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开展宁阳县大气细颗粒物与臭氧精准化治理综合项目,围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任务和综合指数持续提升,构建 “ 天、地、空 ” 立体监测网络,循序渐进开展污染成因快速分析和综合管控服务,开展大气污染溯源综合监管与精准防控决策平台服务结合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依托精准预报、科学指导和高科技设备的强有力支撑,对宁阳县辖区内各乡镇及街道开展污染源排查、 编制 “ 一镇一策 ” 实施方案,提出相应的管控建议措施 , 保障宁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服务要求
1 、建设原则
结合宁阳县大气污染防治现状,以目标为导向,科学制定工作规划,抓好以下关键五步:
(一)抓规律、抓特点,夯实基础工作。通过对多站点空气质量历史数据和现状的系统分析,结合达标目标,分析出影响达标的重点参数、重点点位、重点月份。
(二)抓源头、抓成因,重视科技支撑工作。空气质量指数只是空气质量状况的表征,要想取得污染防控成效,必须开展更深层次的污染溯源和成因解析。项目结合各点位特点,充分利用高分辨的质谱技术,开展 PM2.5 在线源解析、 VOCs 组分分析等工作,实时评估 PM2.5 、臭氧及其关键前体物的主要来源构成和时空变化情况,动态给出各参数的精准管控目标。
(三)找问题、划重点,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借助 VOCs 走航、六参数走航等多种走航技术和便携式设备,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给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清单,动态绘制扬尘、交通堵点、不同工业类型的污染地图,实现动态挂图作战。
(四)抓关键时段和重点污染过程。针对重要节日(中秋节、春节等)、重要时段(秋收季节)、污染天气等,制定针对性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工作方案,抓好空气质量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做到精准减排、科学防控。
(五)抓支撑,抓评估,做好污染治理工作。通过走航和便携式设备移动监测,对污染减排、污染设施运行质量、治理技术有效性等开展评估,结合行业专家诊断,围绕主导产业生产工艺及每个产污环节提供可行性支撑技术,给出持续稳定满足排放要求的解决方案。
2 、总体建设架构
本项目以环境大数据推动理念,助力环境提升,以软件系统平台作为支撑,利用走航监测设备,无人机, VOC 排查等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行排查,发现污染问题及时上报,有效处理的全闭环管理模式。
3 、创建大气治理平台
根据业务需求及平台架构,该平台基于 GIS 、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手机 APP 等技术构建一个全面感知的数字化基础环境,对空气质量、污染源等环境要素进行全面感知、实时采集和自动传输,动态、全面、精准掌握各辖区各乡镇街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4 、配套服务设备
4.1 颗粒物雷达扫描监测服务。针对宁阳县污染形势,综合考虑宁阳县污染源分布,为做好秋冬季细颗物污染管控,部署 1 套颗粒物激光雷达设备,设备参数:( 1 )光源中心波长及偏差: 532nm ,波长标准偏差≤ 2nm ;( 2 )光源重复频率: 3kHz ,脉冲频率可调节;( 3 )输出功率不稳定度:≤ 10% ;( 4 )光束发散角:≤ 5mrad ;( 5 )时间分辨率: 1s-5min ,时间分辨率可调节;( 6 )有效探测距离:≥ 15km ;( 7 )扫描范围: 0~360 °方位角, 0~180 °俯仰角;( 8 )扫描分辨率:≤ 0.1 °;( 9 )扫描速度: 0 ~ 30 ° /s ,软件可以调节。( 10 )扫描分辨率:≤ 0.1 °;( 11 )扫描速度: 0 ~ 30 ° /s ,软件可以调节。动态实时采集区域的污染信息、影像信息和位置信息,起到快速溯源的作用。
4.2 道路积尘走航监测设备。参数: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系统参数:( 1 )测量范围: 0.01-50g/m2; ( 2 )示值误差:± 20% ;( 3 )重复性误差:≤ 10% ;( 4 )显示分辨率:± 0.001g/m2; ( 5 )零点偏移:± 0.05g/m2 ;( 6 )最小测量周期: 1s ;( 7 )数字接口输出: RS232 ;配备走航车实时数据监控平台,可实时上传实时数据、实时路线等历史数据查询。
4.3 环境空气六参数走航及便携式检测设备。设备主要参数:( 1 )颗粒物传感器,检测原理:激光散射原理,测量范围: 0-1000ug/m ³, TSP 测量范围: 0-40mg/m ³( 2 )气体传感器,测量范围 / 分辨率: 0-25%/0.01% ,采样经度:± 5%FS 其他设备及配套软件等。同时配备环境空气六参数走航车辆 1 部,随时对空气站点数据异常情况开展走航监测,快速锁定污染源。
4.4 无人机。( 1 )无人机续航 50min 以上, 7 级抗风能力和 IP45 防护等级,保证在恶劣天气中仍能监测。飞行海拔高度: 5000 m ,起飞重量: 7kg ,工作频率: 2.4000-2.4835 GHz 、 5.725-5.850 GHz ,最大旋转角速度:俯仰轴: 300 ° /s 、航向轴: 100 ° /s 。( 2 )七参数监测设备。支持 SO2 、 NO2 、 PM10 、 PM2.5 、 CO 、 O3 、 VOCs 等 7 项污染物同时监测配备具有摄像及六参数成像功能的无人机一台, 利用无人机搭载的摄像系统记录影像资料,对人员、仪器难以接近的区域进行巡查,排查点位周边隐匿污染源
4.5 VOC 走航监测 。
VOCs 走航监测设备主要设备参数
( 1 )车载走航监测系统设备,可以实现监测芳香烃、烷烃、烯烃、炔烃、卤代烃、含氧有机物、含氮有机物、有机硫化物等大部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时可同时监测及实时查看多种气体的具体组分和浓度。
( 2 )车载监测主要设备具备多种进样质量分析器:单质谱(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或四级质谱质量分析器) +GC-MS 双质谱分析,具备准确定性、定量分析功能;质量范围: 10-500amu ;检测限灵敏度:可达到 ppb 级;能够对所监测的定性定量数据结果、浓度变化趋势曲线等进行多组分同窗口实时显示,具备界面信息可编辑并以 JPG 等图片格式输出保存功能。 5 至 9 月份在县城区和臭氧污染较重乡镇不定期开展 VOC 精细化走航溯源,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5 、编制“一镇一策”大气治理方案。为提高乡镇街空气质量,实现精准治污,在秋冬季和夏季针对 12 个乡镇街针对细颗物和臭氧管控编制“一镇一策”实施方案。
6 、所投入技术保障
针对本项目投入一支具有丰富项目经验和过硬专业技术的专业团队以及激光雷达走航车、六参数无人机飞行监测设备及 VOCs 走航车等辅助设备工具,精准锁定污染排放源,真正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执法的精细化、科学化和实时化。
(三)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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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宁阳县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建立发现、分析、推送、查处、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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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大气治理软件系统,借助数据分析,建立考核机制,进行数据有效分析及日常管控任务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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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完整的走航监测设备,对污染物精准溯源,出具监测报告,精准指导,研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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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污染较为明显的企业,利用排污许可核查系统,围绕排污许可证对企业展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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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建立 “ 一镇一策 ” 的大气污染防治策略,因地制宜,排查主要污染源 , 并提出相应管控建议。
(四)服务成果
编制 “ 一镇一策 ” 大气治理方案;编制空气质量分析报告(日报、月报、专报);巡查问题汇总表,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和措施 “ 双清单 ” ;走航监测报告;激光雷达监测报告;重点企业污染源问题和措施 “ 双清单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46 号 )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 自 2023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6 : 30 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郑岩岩,联系方式: 。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地 址:宁阳县华阳大街 691 号
项目联系人:刘站长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项目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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