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神滩社区裸露地块硬化工程、邵阳市爱莲池路绿化建设工程周边道路人行道改造
湖南
-邵阳市
邵阳市神滩社区裸露地块硬化工程、邵阳市爱莲池路绿化建设工程周边道路人行道改造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政府采购项目施工 合同
项目名称: 邵阳市神滩社区裸露地块硬化工程、邵阳市爱莲池路绿化建设工程周边道路人行道改造
采 购 人: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承 包 人: ****
签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神滩社区裸露地块硬化工程、邵阳市爱莲池路绿化建设工程周边道路人行道改造
(2)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2023】000149
(3)项目内容: 邵阳市神滩社区裸露地块硬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 410m3,铺设芝麻白花岗岩道板及混凝土垫层2050 ㎡,拆除旧侧石及安装麻石侧石 700米。 邵阳市爱莲池路绿化建设工程周边道路人行道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 422m3,铺设透水砖及混凝土垫层1300 ㎡,拆除旧侧石及安装麻石侧石 208m及损坏沥青路面拆除与恢复208 ㎡。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刘伟华 。
(6)联系电话: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985000 .00元
大写: 玖拾捌万伍仟元整
(2)。
(3)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t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 全额付款: 竣工验收并经财政评审后, 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 预付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
t 分期付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80% , 项目最终 财评或 审计完成后支付至 财评或 审计金额的97%,3%留作质保金,质量 保修期 满后30天内付清。
¨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2023 年 10 月 23 日,完成日期: 2023 年 11 月 8 日。总日历天数: 15 天。
(2)地点 : 邵阳市
(3)方式: /
(4)履约担保: 无 。
(5)质量保证金: 3% 。
( 6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计价方式:按湘建价(2020)56 号文件《关于印发 2020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 耗量标准》的通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据实计算工程量,计价执行 2020 年《湖南省建设工程 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 的通知》 (湘建价市〔2020〕46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 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 号);
(8)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以采购人(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为准。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 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工程量在原工程量的15%以内(含 15%)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 (2) 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工程量在原工程量的15%以上时, 超过原工程量部分的综合单价应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标准、计费程序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施工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确定,并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总价下浮。
(9)价格调整
9.1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邵阳造价站公布的2022 年第 四 期材料价格。
9.2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单项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幅度在+3%及以上,装饰工程与安装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幅度在+5%及以上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仿古建 筑工程单项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跌幅度在-3%及以上,装饰工程与安装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跌幅度在-5%及以上时, 据实全部 调整。
9.3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单项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跌幅度在-3%及以上,装饰工程与安装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跌幅度在-5%及以上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单项材料 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幅度在+3%及以上,装饰工程与安装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幅度在+5%及以上时, 据实全部 调整。
9.4 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单项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跌幅度在±3%及以上,装饰工程与安装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跌幅度在±5%及以上时, 据实全部 调整。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验收方式: 责任主体验收 。
(3)验收标准: 合格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 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采购人执 肆 份,供应商执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
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邵阳市建设银行紫阳街分理处
账 号: 43000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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