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湖南
-怀化市
洪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洪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包二)
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 :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 湖南华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洪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包二)土壤样品流转、制备、保存 。
(2)采购计划编号: 黔财采计[2023]113
(3)项目内容
(一)工作任务: 按要求完成1191个表层样点及20个剖面样点
土壤样品的制备、保存、流转工作。
(二)工作内容: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作业指导书》,完成以下工作:
①样品的接收
指定专人负责样品接收确认,重点检查样品标签、样品状况、样品重量、样品数量、样品包装情况等,样品重量应满足风干后土壤样品库样品和粗磨后留存样品、送检样品等样品重量要求。
②样品的制备
包括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的风干、粗磨、称重,以及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的制备,并对土壤样品库样品、留存样品和密码平行样进行分类,并确保其重量。
③样品的流转
确保制备样品的组批、装运和交接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实施。
④样品保存
负责留存样品集中造册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并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再处理。
(三)质量控制:
①乙方应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对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环节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②样品制备实验室应组织制样人员参加培训,明确样品制备质量 检查员,对制样场地、制样工具、制样流程等是否符合《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查,如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或更正措施。样品制备实验室、样品库和检 测实验室均应配备经过培训和能力确认的样品管理员,设置符合要求 的样品保存场所,定期对样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样品流转 过程中,检查样品标签、数量、重量和包装等,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检测实验室和样品库应拒收样品,并及时通知湖南省质量控制实验室。
(四)管理要求:
①乙方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相关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工作;
②无条件接受各级普查办及省定质量控制实验室的工作监督和专家指导组的技术指导,不得有其他异议;
③国务院三普办、省三普办对本项目提出新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必须无条件接受;
④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内容的,乙方有保密义务。
⑤未通过质控验收的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工作由乙方按照采购人及国家和省市要求完成,不再增加费用;
⑥乙方确保收到外业采样的样品后28天内完成土壤样品制备工 作。质控实验室完成现场转码后,制备实验室须将转码后的样品在2 天内流转至检测实验室。样品库保存样品在备流转条件后7天内流转至省样品库。
⑦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管理,做到文明、 安全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参与人员若发生任何安全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⑧乙方项目负责人:彭恋,联系电话 :。
2. 合同金额
本项目总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材料、人工、交通、食宿、文印、通讯、保险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1)合同金额小写: 249116元
大写: 贰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陆元整(人民币)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60%以上的样品流转、制备、保存,并 将样品规范流转至甲方指定的样品检测单位,2024年1月30日前完 成所有样品流转、制备、保存,并通过质控验收。完成时间如有变化以省三普办通知为准。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包工包料
4. 付款
乙方完成60%以上的样品流转、制备、保存,付合同总价的30% 乙方完成全部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工作,并通过质控审核后付合同 总价的40%,通过省三普办成果验收后付合同总价的30%。付款时乙方须出具正式发票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等其他相关项目资料。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补充说明
第一:乙方要无条件接受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全程质量控制;
第二:乙方在接受国家级或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的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密码质控样和平行样检测、留样抽检、能力验证等质量控制环节如果出现不合格、不达标等问题,在整改合格之前须暂停制备或检测工作,并在约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第三:乙方在国家级或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的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密码质控样和平行样检测、留样抽检、能力验证等质量控制环节出现不合格、不达标等问题,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整改不合格、达标的,为确保按期完成普查任务,甲方应取消合同,走紧急采购程序重新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承接相应工作任务。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叁 主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19 日
合同订立地点: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甲方: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 湖南泽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加松 法定代表人:刘代欢
委托代理人:舒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073183506688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芙蓉支行
账号:8001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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