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社会福利中心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滁州市
公告公示信息
明光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mgqt202311-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明光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 11 月1 3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一: 招标文件第四章比较与评价6.1资信标评审细则中“2、企 业荣誉:投标人在养老领域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的得5分;本项满分 10 分。”在实际情况中,投标人在养老项目中标后,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营养老项目,项目运营期间行政主管部门仅会对运营项目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相关的荣誉奖项,并非对投标人颁发相关的荣誉奖项。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条评分标准调整为“投标人运营的养老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的得5分;满分10分。”
回复: 此条更改为:“ 投标人在养老领域或投标人运营的养老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的得5分;满分10分。”
质疑事项二: 招标文件第四章比较与评价 6.2 技术标评审细则中“4、配 餐服务的总体方案:配餐服务的总体方案包含至少一周的食谱搭配、配送站点计划、配餐管理制度等制定方案”。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 固定资产产权性质、运营范围、资产管理”“2、运营范围”“2.2 一楼的餐厅应开办适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老年食堂,重点为入住老人 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搭配,在满足明光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内老年人膳食保障的基础上,可以为辖区内的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内容看出本项目是需开办适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老年食堂在满足明光市社会(儿童) 福利中心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内老年人膳食保障的基础上,可以为辖区内的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提供助餐服务,并非说明针对站点进行配送。
回复: 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理由: 配餐服务是指 在满足明光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内老年人膳食保障的基础上,可以为辖区内的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本条符合项目要求,不予变更。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明光市民政局
地 址: 明光市明光街道龙山路8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明光市女山路38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倪蕊
电 话:
五、
无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明光市民政局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3/11/17 15:06:16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2分23秒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1/17 15:31: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5分58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2分23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5分5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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