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陆浑镇人民政府关于嵩县陆浑渔村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河南
-洛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陆浑渔村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展览展示中心、综合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码: 2207-410325-04-01-249061) , 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嵩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 项目名称: 嵩县陆浑渔村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展览展示中心、综合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码: 2207-410325-04-01-249061) ;
2.2、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 -2023-124
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 (2023)0323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207-410325-04-01-249061
2.3、 概算控制价:本项目总投资约 2000 万元。本项目按照费率报价,招标控制费率为工程造价的 98%;
2.4、资金来源: 专项债资金;
2.5、建设地点:洛阳市 嵩县 ;
2.6、项 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嵩县,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26000.00 ㎡(合 39.00 亩),总建筑面积 28000.00 ㎡,本次主要设计及施工内容为:展览展示中心、综合楼、钢混结构。同时修缮大门、围墙等配套设施及项目区内道路硬化及广场铺装、绿化;并完善项目内给水、排水、消防、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确保项目安全、可靠运行。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完成设计需要的测绘、勘察、报批建设等;工程施工包含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8、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
2. 9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安全目标: 杜绝 重伤、死亡 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5、政府采购政策: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
(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 人资格要求
1、 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②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资质要求:
(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3.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或成员身份承担过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3.2、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独立承担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产业园或仓库类似设计业绩;
( ①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项目业绩合同,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任意一方提供一项均可。)
4 、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 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无在建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具有 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自 2023年 01 月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则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 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 文件格式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的, 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通过 “河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gov.cn/SiKuWeb/index.aspx)”登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7 、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含)。
(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 ), 点击 “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 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年 11 月 24 日 24:00,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招标文 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 成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心栏目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 09时 0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嵩县中心 开标 三 室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 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 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 按钮进入,在线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中心首页 -办事指南-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洛阳市中心网》、 《河南省》及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嵩县人民政府
地 址: 嵩县
联 系 人: 刘主任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传媒大厦 2603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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