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圳水库水利工程灾后重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福建
-莆田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圳水库水利工程灾后重建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已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招标内容)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 莆田市 ;
项目规模:约 55 万元 ;
招标范围: 东圳水库水利工程灾后重建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 ;
监理服务期要求: 施工前 15 天 + 施工工期 + 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完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和结算审计结束,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质量要求: 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 本招标项 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 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15〕201号、福建省水利厅闽水建管〔2015〕75号文件要求,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项目监理实行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按合同条款执行;
3)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 起 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 )、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第三方平台 上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招标文件。
-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 莆田市人民政府 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11 月 27 日9时30分 前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5、、。
3)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 贰佰 元整(¥200元) ,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点。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 组织踏勘现场。
8. 评标办法
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9. 发 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 莆田市人民政府、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 上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采用现金转账的备注招标文件编号;采用保函的招标编号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
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如未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3)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 ;
地址: 莆田市 ,
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
联系人 : 小吴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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